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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花易数——五行并歌式 发布时间 2015-07-06

五行并歌式


  木瘦金方水主肥,土形敦厚背如龟,

  上尖下阔名为火,字像人形一样推。

  木式

  丨:有直不斜方是木,即此是也。凡字有木,不偏不倚,始为木。若无依靠上下左右者,此系冷木。故云:“直无倚为冷木。”另作别看。

  三:此乃湿木也。歌曰:“三横两短又无钩,乃为湿木水中流。”此土化水也。如“聿”字下三横,“春”字上三横,皆为湿木。凡有钩之横,及三横不分

短长者,皆非木也。

  乙:此舟船木也,象如勾陈属土。邵子云:“好把心钩比木舟。”故借作舟船木用。如占在水面土行等事,即作舟船木用。如占别用,论勾陈,仍作土看。

在占者临时变化,切不可执一而论也。

  メ:此木被金伤也。一样属金,故云:“直中一捺金伤木”。凡占得此木,为用伤者,皆主不得其力也。

  干支辨

  直长为甲亦为寅,细短匀为乙木身。

  孤直心钩兼湿木,干支无位不须论。

  車:假如“车”字,中央一直,彻上彻下,强健无损,则属阳,所以为甲木寅木,余皆仿此。

  幸:如“幸”字,上一直下一直,皆短弱,属阴。所以作乙卯木论也。凡一直细弱,木健即长如“车”之直,亦作乙卯木看。其心钩舟船木,并三横两短木

,一概不在干支论。因其不正故也。

  火式

  丿:撇长撇短皆为火,此式是也。

  ソ:点边得撇为炎火,此即是也。要一点紧紧相连,始合式。如不联属点,仍属火,非炎火看也。

  八:八字相须火可求,此余火也。如“八”字,捺长则一撇为火,一捺另作金看。

  灬:四点不连真化火,此真火也。如四点牵连不断,则属水,非火论也。

  干支辨

  撇长丙巳短为丁,午火同居短撇中。

  八字螣蛇兼四点,天干不合地支冲。

  庐:假如“庐”字撇长,则取为丙火巳火用。丙巳属阳,故用撇长者当之。余仿此。

  從:如“從”(从)字,撇多皆短,则取为丁火午火用,丁午属阴,故用短弱者当之。邵子之作,皆有深理存焉。余仿此。如“八”字、“四点”,皆火之

余,俱不入干支论。

  土式

  フ:此“横画连勾作土称”是也。如用画无勾,直无撇捺相辅,此为寒土化水用,故无直无勾独有横。土寒化水,复何云也。如“二”字、“且”字、“竺

”字之类也。如“血”字、“土”字,与直相连,仍作“土”看。

  十:歌云:“横直交加土最深”。即此是也。凡横画有一直在内为木,非深厚之土,不能培木,所以云“土最深”也。余仿此。

  丶:歌云:“一点悬空土进尘。”此乃沙尘土也。凡“求”字、“戈”字,未后一点,皆是。如“文”字、“童”字,当头一点属水,不在此论。“凉”字

、“减”字,起头一点属水,不在此论。

  一:此无勾之画,为寒土。解见前。

  冫八:此点挑捺同相聚,其总将来化土音,作土看。

  干支辨

  横中有直戊居中,画短横轻作己身。

  未点勾陈皆丑未,长而粗者戊辰同。

  凖:假如“聿”字之类,第二画长,未后一画长,余画皆短,明长者为阳土用,短者为阴土用,必取横中有直者为凖。如无直者,及无依辅者,另看轻细,

虽长亦作阴土。

  求:假如“求字之点,可用己土丑未用,其挑撇点捺,同柏聚无名之土,不入于干支之论也。

  金式

  √:歌云:“一挑一捺俱为金。”即此是也。挑起定要有锋尖,始为金。如踢起无尖,又非金看也。

  ヘ:捺要下垂始为金。如走之平平,又变水看矣,学者辨之,不可不明。

  口:“口小金方”。即此是也。如“因”字、“国”字、“匡”字,四匡大者皆非。

  目:歌曰:“腹中横短是囊金”。假如“目”字中两横短,而作囊内之金看;如两横长满者,乃国中横满无水,又不作“金”用也。如“目”中用两点非横

者,亦是水非金也。余仿此。

  氵:此两点加挑,金在水,云金乃水中之金也。

  几:此空云独作寒金断,乃寒金也。

  ㄨ:穿心撇捺火陶金,此金在火中也。

  干支辨:

  口字为庚亦作申,挑从酉用捺从辛;

  空头顽钝囊金炒,不在干支数内寻。

  喜:假如“意”字,上下两口皆属阳,取其方正故也,俱为庚金申令用。

  扒:假如“扒”字,挑才一挑,取为酉用;八字一捺,取为辛用,因其偏隘,故作阴金用。余仿此。

  水式

  此“一点当头作水称”乃雨露水也。歌出邵子旧本。又云:“有点笔清皆作水”,云有点属水也。又“一点悬空土迸尘”,点在未后一点化水,解见前。四

点相连,又化作火,亦见于前解也。

  川:此三直相连化水,取“川”字之义也。

  曰:此字中央一满画,乃无源之水也。如画短不满者,不是水,另作另看。

  辶:此走之平稳,水溶溶。捺之下垂,故作水看也。

  灬:此数点相连,野水也。即四点,笔迹不断,亦作水看。

  一:此土寒化水也。凡有依附者即非,仍作土看也。

  干支辨

  点在当头作癸称,腹中为子要分明;

  点足为人腰在亥,余皆野水不同群。

  文:假如“文”字一点,即为癸水,癸水乃雨露之源,因其在上故也。余仿此。

  月:假如“月”字,腹中之点即为子水,因其在内故也。凡“勺”字、“目”字、“等”字皆同用。余仿此。

  景:如“景”字,中央一点,乃亥水;下二点为壬水。故点足为壬,腰作亥,取江河在下义也。余仿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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